5月23日,太原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發布#太原市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新聞發布會。
一、滿足居民合理購房需求
首套房:首付比例20%;
首套房契稅補貼標準:<90㎡財政全額補貼;90-143㎡財政補貼80%;>143㎡財政補貼50%;
人才購房補貼:博士20萬、碩士10萬、本科5萬、其他2萬;
改善性購房:
1、“以舊換新”、“以小換大”;
2、結清首套貸款,再次購買執行首套房貸政策;
3、契稅補貼按照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標準下浮20%。
搭建線上線下購房平臺、暢通二手房交易流通渠道、中部城市群住房政策互通共享。
公積金首套房首付20%、符合條件的人才最高可貸100萬;
山西中部城市群區域內居民購房時享受同等住房支持政策。
二、保持房地產市場供應基本穩定
確保土地供應基本平衡——根據商品房庫存情況合理編制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
保持土地價格基本穩定——建立房價地價聯動機制,合理確定用地出讓價格。
支持已批未建項目指標調整——對于居住用地商業兼容比例,可適當調整。(具體調整比例如下表)
適當放寬車位配建比例;鼓勵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優化城中村改造項目土地出讓金支付方式;加速土地二級市場流通;加大稅收政策支持力度;優化預售監管資金使用。延長土地出讓價款繳納期限——新出讓國有土地可按起始價的20%確定競買保證金,簽訂合同后1個月內繳納首付款的50%,余款一年內分期繳清。
三、加快構建新發展模式
加快發展租賃住房
推動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問題。
①購買3萬套(間)租賃住房,可獲不超過建設成本30%財政資金補助;
②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長期低息貸款支持;
③有500套(間)/建筑面積1.5萬㎡及以上的租賃企業,減按4%收取房產稅。
加快發展人才住房
加快構建由租賃型人才住房和產權型人才住房組成的人才住房保障體系。
①在太原市租住制定人才住房時,免收3個月租金;
②新就業(創業)1年、2年、3年內,租金分別上浮至市場租金的50%、70%、90%。
加快發展改善型住房
嚴格控制高容積率、低綠地率項目供應規模,加大完整社區、綠色建筑推進力度,大幅增加高品質住宅供應。
四、大力優化營商環境
全面推廣“房證同交”;加快推進“拿地即開工”;探索開展“先辦證后變更”;優化部分手續辦理流程;做好新舊規范政策銜接;增加有效施工天數;開展房地產項目包聯幫扶。
五、防范房地產市場風險
整治市場秩序(嚴查未批先售、虛假宣傳、強制交房等違規行為)
強化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加大房企挪用預售資金和銀行虛假監管等違規行為查處力度)
降低預售項目交付風險(保障房屋買受人的權益)
加大項目建設督導力度(消化、盤活存量土地;已預售項目在24個月內完成交付)
防范化解重點企業風險(重點支持優質房企兼并收購出險和困難企業的優質項目)
六、做好市場預期引導
加強商品房銷售價格管理,堅決打擊擾亂市場價格的行為
擇優選擇并打造整點示范項目,保交付,提振市場信心
做好輿論引導,各媒體切實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以下為政策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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